几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1. 债务人/债权人
债权人与债务人是以债务为基础建立的关系。
以企业之间商品采购为例来说明,企业A以赊购的方式购买了企业B的商品,那么企业A与企业B之间就形成了债务关系;企业A是债务人,企业B是债权人。
简单的理解为赊账欠钱的企业是债务人,其具有偿债的义务;债务关系的另外一方则为债权人。
2. 供应商/核心企业/客户
在商业保理业务中,有3个主要的企业角色,即供应商/核心企业/客户。
核心企业:供应链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大企业,连接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的客户。目前,大多数的是商业保理都是基于核心企业确权的反向保理。
供应商:为核心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原材料等上游企业;所谓的上游是指处于核心企业的上游。
客户:作为核心企业的分销商、渠道、终端客户等下游企业;所谓的下游是指处于核心企业的下游。
3. 应收账款/未来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
未来应收账款是指未来可以获取收益的权利,比如高速收费站的收取权益就是未来的应收账款。
4. 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保理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债权人将应收账款按照一定的质押率,质押给持牌机构,通常业务发生在企业与银行之间;企业作为出质人、银行作为质权人。
所谓的质押率可以理解为打折率,即10万的应收账款,质押率为60%的话,持牌机构需要向企业支付6万的融资款。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的相关管理办法,质押后质权人具有优先偿债权。
应收账款保理是指将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机构或银行,是一种债权的转让行为,是债权的买断。
应收账款质押是质押行为,实际的债权仍归属出质人所有,即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未发生改变。
5. 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
商业保理,即保付代理。应收账款债权人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 收或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保证等服务。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保理的延伸,是在商业保理的基础交易结构的基础上,在整个供应链上进行的融资行为,zui大限度的解决微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极大的稳定了核心企业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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