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的一种,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其详细业务范围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而必须取得的合法业务准入资质。
申请基本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
2、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得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必要的人员、办公地址及场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申请申请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注: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公司章程。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5)社保证明。
6)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
7)域名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