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文化产品呢?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表演剧(节)、网络表演、网络艺术、网络动画等网络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游戏、表演剧(节)、表演、艺术品、动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网上传播的网络文化产品。也就是说,经营这些类型的文化产品必须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ICP许可证在哪申请?
ICP证的申请在当地的省、市通信管理局就可以了,但是必须是在公司注册地的通信管理局,比如北京注册的公司,要申请ICP证就需要到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所以说申请ICP证的时候,申请地点是有限制的,但是ICP证作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没有全国和地方的区分,所以,您申请了ICP证之后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经营此项业务。
二、ICP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