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芜湖注册合伙企业要满足条件及材料

发布时间:2023-12-20 04:38  点击:2次
芜湖注册合伙企业要满足条件及材料受理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级登记范围:有限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江北产业集中区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和分支机构,全市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登记范围由各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申请材料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编辑常见问题解答问:合伙企业的发起人可以采用哪些出资方式?答: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问:设立合伙企业需要全体合伙人到场办理吗?答: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问:合伙企业如何设立分支机构吗?答: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芜湖江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邱枫(先生)
手机:
18196506350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中央城财富街1号楼910室
我们发布的其他新闻 更多
合伙企业新闻
优质商家推荐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