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注册登记机构证捷

发布时间:2024-11-09 11:09  点击:5次

互联网文化产品定义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这包括专为互联网生产的网络音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以及将传统文化产品以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产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

互联网文化活动定义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涵盖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发送到用户端供浏览、欣赏、使用或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还包括展览、比赛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单位定义

微信图片_20240515090838

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条件

  1.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 有确定的域名。

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文化产品类型

调整后,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文化产品类型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证书样本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公司章程。

  4. 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以及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等。

  5. 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6. 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

  7.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8. 企业发展可行性报告。


上海证捷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先生(先生)
电话:
13062872955
手机:
13062872955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地杰路58号1幢1层
我们发布的其他新闻 更多
经营许可证新闻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