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础申请文件
1.专利说明书(需包含以下部分):
2.技术领域:说明发明所属的技术范围。
3.背景技术:现有技术的不足及本发明解决的问题。
4.发明内容:清晰描述技术方案及创新点。
5.附图说明(如有):需与图纸对应,解释技术细节。
6.具体实施方式:详细说明如何实现发明(需支持权利要求)。
7.权利要求书(Claims):
定义专利保护范围,需逐项列出(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
8.语言要求:法语、德语或卢森堡语(英语需翻译)。
9.摘要(Abstract):
简明概括技术方案(限150-250词),需包含技术领域和用途说明。
10.图纸(Drawings)(如有):
黑白或彩色示意图,标注关键部件(需符合卢森堡专利局格式要求)。
2. 申请人及发明人信息
1.申请人(Assignee):
公司注册证明(如为企业申请)或个人身份证明。
委托书(如通过代理提交,需签字公证)。
2.发明人(Inventor):
姓名、国籍、地址(若无申请人,发明人默认拥有专利权)。
3. 优先权文件(如适用)
基于《巴黎公约》主张优先权的,需提交:
优先权证明文件(原申请国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优先权声明(注明原申请号、国家、日期)。
非英/法/德语的优先权文件需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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