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常见问题】:

1.哪些情况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解答:自建网站销售医疗器械/药品或分享信息,或医疗器械/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网站负责人学历专业有什么要求?
解答:申请企业的网站负责人应当熟悉互联网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并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职称。互联网相关专业包括:电子信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
、电子商务、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信息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维护、网络管理、数控技术
等;
3.对2名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有什么要求?
申请企业应当至少配备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的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并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职称。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包括:药学、医学、化学、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
、机械、电子、生物工程、护理学、康复、检验学等。
4. 对公司制度管理文件要求
应有效建立符合管理要求的制度文件,包括:药品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数据备份管理制度、数据查阅管理制度、网络安全
保障管理制度、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