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公司在内地办理投资、开户、诉讼或资质申请等业务时,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董事会决议。这两份文件是内地政府、银行及司法机关认可中国香港公司合法身份与内部授权的核心凭证。
核心文件与办理场景
主体资格证明:用于证实中国香港公司合法注册且正常存续。通常包含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最新周年申报表(NAR1)或法团成立表格(NNC1)、公司章程及董事股东名册。
董事会决议:用于证明公司内部已就某项重大事项(如内地投资、银行开户、授权诉讼等)达成合法决议。决议需由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钢印。
常见适用场景:在内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代表处、内地银行开户、参与招投标、跨境资产处置、内地法院诉讼或仲裁、注册商标或专利等。
必备资料清单
公司基础文件: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最新周年申报表(NAR1)或法团成立表格(NNC1)、公司章程副本。
决议与授权文件:董事会决议原件(需明确具体用途和授权范围)、授权委托书(如非董事亲自办理)。
人员身份证明:全体出席董事及股东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内地居民需准备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
其他辅助材料:根据具体用途补充,如商务合同、诉讼文书、资信证明等。
办理流程与新规面签要求
自2026年3月20日起,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与中法公司发布了严格的新规,普通中国香港公司在办理涉及签字的决议公证时,必须董事本人亲赴中国香港面签,严禁远程视频签署或委托代办(仅持牌银行、保险公司、港交所上市公司等极少数豁免机构除外)。
准备与拟稿:整理全套公司资料,委托具备内地认可资质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司法部任命的中国香港律师)起草公证文书初稿,并与内地接收部门确认格式要求。
董事赴港面签:董事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公司印章及文件原件,亲赴中国香港公证人指定办公室。公证人现场核验身份、确认签署意愿并拍照留痕,当面签署文件。
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审核无误后,出具正式的公证书(通常为一正一副)。
加章转递:将公证书递交至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注意:只有经过“公证+转递”的文件,在内地才具备完全法律效力,仅公证不转递的文书内地不予认可。
领取使用:办结后由代办机构或董事本人领取全套文件,邮寄回内地使用。
办理周期、费用与有效期
办理周期:常规办理约需 5-8 个工作日,加急可缩短至 2-3 个工作日。由于新规要求董事亲自赴港面签,建议至少提前 1-2 周启动,预留约签和差旅时间。
费用参考:根据文件数量、复杂程度和公证人收费标准,整体费用通常在 4000-8000 港币不等(含律师公证费与中法转递费),具体需与公证机构确认。
有效期:主体资格类公证书通常有效期为 6个月,授权委托类为 3个月。建议在业务即将落地时办理,避免文件过期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