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速览!上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简易流程

外贸行业广为人知,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简易流程究竟包含哪些环节呢?别着急,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梳理。
一、备案登记适用范围
注册地位于本市、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业务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商务部另有规定无需备案登记的情况外,均可向本市商务局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需注意,只有完成本流程的备案登记,经营者才能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其他手续。
二、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
(一)线上填报《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直接登录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在线认真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写时,务必确保所有事项信息完整、准确、真实,同时仔细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完成网上报送后,将填好的《登记表》正、反面内容按照网上固定格式打印在一张 A4 纸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提交备案登记材料(一式一份,全部加盖公章)
按上述要求填写并打印的《登记表》。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 “货物进出口” 或 “技术进出口” 业务,若未包含,需先前往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
若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生产型外资企业原则上不做备案登记,若其申请备案登记,营业执照及外资批准证书的经营范围均须包含进出口业务)。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需提交由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市)企业,则需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加盖公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登录上海市商务局网站,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页面下载承诺书一份,填写并打印后加盖公章。
(三)商务局审核办理
商务局外贸管理科备案登记处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办理完结的《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四)后续手续办理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借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 30 日内前往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相关手续。若逾期未办理,《登记表》将自动失效。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程序
当《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经营者需直接进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下载空白电子《登记表》进行填写(禁止手工填写),然后将正、反面内容按网上固定格式打印在一张 A4 纸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全部加盖公章):
按要求下载、填写并打印的《登记表》。
登录所在市域商务局网站,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页面下载承诺书一份,填写并打印后加盖公章。
登录所在市商务局网站,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页面下载变更申请书一份,填写并打印后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需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收回)。
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生产型外资企业原则上不做备案登记,若其申请备案登记,营业执照及外资批准证书的经营范围均须包含进出口业务)。
四、遗失补办流程
若对外贸易经营者不慎遗失《登记表》,必须在省级以上报纸发布遗失启事。除按照变更程序的相关规定报送材料外,还需凭借遗失启事以及关于备案登记表遗失情况的说明(企业盖章、法人签字)等相关资料,前往上海市商务局办理补发《登记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