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是国际贸易中一项复杂但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为参展货物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ATA单证册,全称为“暂准进口单证册”(ATA Carnet),被誉为“货物护照”或“货物免税通关证”,是世界海关组织为暂准进口货物制定的统一通关文件。它允许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免税进出口,并简化报关手续,极大地促进了国际展览、交易会和博览会等活动的发展。以下将详细阐述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 一、ATA单证册的申请与准备
ATA单证册的申请通常由货物的所有人或可自由处分货物的人发起,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居住地或注册地。申请ATA单证册需向中国国际商会或其他指定的签证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箱单、发票、合同、提单/运单、《暂时进/出口申请书》、《保证函》等。申请费用包括基本手续费、保险费、附加费和担保费。

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并符合海关的规定。ATA单证册必须使用英语或法语印刷,如有需要,可以同时使用第三种语言。中国海关接受中文或英文填写的ATA单证册申报,若用英文填写,海关可要求提供中文译本;若用其他语言填写,则必须随附忠实原文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 二、进境申报程序
进境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持ATA单证册向海关申报进境展览品时,需先在海关核准的出证协会(如中国国际商会)将ATA单证册上的内容预录入进海关与商会联网的ATA单证册电子核销系统。随后,向展览会主管海关提交纸质ATA单证册、提货单等单证。
海关在审核无误后,会在白色进口单证上签注,并留存白色进口单证正联,存根联随ATA单证册其他各联退还进境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这一步骤标志着货物正式进入暂准进口程序,享有免税和简化报关的待遇。
### 三、出境申报程序
出境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持ATA单证册向海关申报出境展览品时,需向出境地海关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纸质ATA单证册、装货单等单证。海关在审核通过后,会在绿色封面单证和黄色出口单证上签注,并留存黄色出口单证正联,存根联随ATA单证册其他各联退还展览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出境申报程序确保了货物在离开中国前,已完成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为货物在国际间的流通提供了法律保障。
### 四、过境申报程序
对于需要通过我国转运至第三国参加展览会的过境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持ATA单证册向海关申报时,无需填制过境货物报关单。海关在两份蓝色过境单证上分别签注后,留存蓝色过境单证正联,存根联随ATA单证册其他各联退还运输工具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过境申报程序的简化,使得货物能够更快捷地通过我国领土,减少了不必要的延误和成本。
### 五、担保和许可证件
持ATA单证册向海关申报进出境展览品时,通常无需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也无需另外再提供担保。然而,若进出境展览品及相关货物受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动植物检疫、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限制的,展览品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这一规定确保了货物在享受ATA单证册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符合了国家安全和法律的要求。
### 六、ATA单证册的核销与退还担保金
ATA单证册使用完毕后,持证人需及时申请核销,建议持证人在旅行结束后15日内完成。核销过程包括对ATA单证册内凭证和存根的审核,以确认货物是否按规定完成了暂准进出口和过境活动。核销包括海关核销和商会核销两部分。
海关核销的目的是确认哪些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未按海关规定正常复出口或办理结关手续,进而对持证人提出索赔,追缴相关税费。商会核销的目的是及时掌握ATA单证册的使用情况,获取有关证据,有效避免海关索赔,保护持证人的利益。
核销申请需向ATA单证册的原签证商会提交,所需文件包括ATA单证册正本、与担保有关的材料(如押金收据原件、账户信息等)、相关海关出具的调整货物状态的证明(如出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单、税单、发票或付款凭证等原件)等。
持证人在申请时提交的担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有权依据ATA单证册核销使用的情况对其在形式和金额上进行调整(如退还押金、撤销保函等),但该调整不代表持证人责任和义务的解除。只要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了海关索赔,持证人都须在收到中国贸促会缴款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索赔款。
### 七、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在使用ATA单证册进行暂准进出口报关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检查单证册封面签字与盖章**:ATA单证册绿色封面左下角应有境外海关的签字和盖章,否则中国海关将拒绝受理此类单证册的申报。
2. **检查货物用途**:ATA单证册绿色封面左上角C栏标明的货物用途应符合中国海关的规定。
3. **电子备案手续**:ATA单证册报关前,需办理完电子备案手续。进口报关时已办理过电子备案的,复出口报关时无需再次办理,多次进口/复出口的,每次进口时都需要办理。
4. **延期申请**: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复出口,务必在复出口期限到期前至少提前1个月向进口地海关申请延长期限或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海关许可超期复出口,将面临全额缴纳进口关税并处罚金的风险。
5. **货物状态变化申报**:如单证册项下货物在中国境内发生留购、赠送、放弃或被盗等情况,请及时向进口地海关申报,办理相应海关手续,并要求海关在复出口存根联上签注对货物的处理意见。
6. **转关与分批复出口**:中国海关允许单证册项下货物异地复出口,确需转关的,使用蓝色过境报关凭证办理转关申报。同时,允许分批复出口,但需使用凭证号相同的复出口报关凭证申报。
7. **单证册丢失或损毁**:如单证册丢失或损毁,请及时联系单证册签发国的签证机构办理补签单证册。
****,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是一项复杂但有序的过程,它涉及申请、进境申报、出境申报、过境申报、担保与许可证件、核销与退还担保金等多个环节。通过严格遵守海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企业可以充分利用ATA单证册带来的便利,促进国际展览和贸易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也需注意在报关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以确保货物的顺利通关和合法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