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根据医疗器械类别的不同,办理流程和要求也有所不同。一类医疗器械只需办理生产备案,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则需申请生产许可证。以下是具体办理流程: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准备材料: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生产场地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
提交申请: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备案材料,部分地区支持网上申报,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申报系统上传电子材料。
审核与备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资料审查通过后,企业即可获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准备材料:需提交《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申请表》、所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生产场地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
提交申请: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可通过线上申报系统提交,也可前往指定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受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当场或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主要检查企业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管理制度等是否符合生产要求。需要整改的,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决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 10 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