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相应材料,主要包括发改委备案材料和商务部门备案材料,以下是具体介绍:
发改委备案材料:
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情况、项目必要性分析、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投融资方案、风险分析等内容。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明确投资决策。
投资主体及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证明投资主体和外方的实力和信誉。
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说明项目的融资情况。
资产权益证明文件: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有权机构的确认函,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特殊项目文件: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应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商务部门备案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需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填报并打印,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境内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的章程:明确境外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运营规则。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体现投资决策的内部程序。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的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加盖公章。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从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下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国有企业相关材料: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资委备案材料、产业布局与投资监管平台截图。
新设:
并购:除新设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和尽职调查报告 均需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