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内市卫生部门近期发布专项文件,要求市公安局、工业贸易部及各郡县人民委员会协同开展针对网络平台销售的注射型减肥产品的紧急检查行动。此次行动聚焦于来源不明、成分不详的“注射笔”类减肥产品,重点打击通过社交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宣传和销售的行为,旨在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并防范公共卫生风险。
据河内卫生局通报,近期多家媒体披露,部分个人和组织利用社交网络及电商渠道推广所谓“2.5毫克剂量”的日本进口注射型减肥笔,但其真实来源、生产资质、成分构成均无法核实。此类产品可能规避平台内容审查机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卖家声称产品来自日本,但缺乏合法进口证明、药品注册信息或医疗器械认证,已涉嫌违反越南《药品法》《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为迅速遏制该现象,河内市公安局已部署执法力量,对利用网络空间从事此类产品宣传与销售的组织和个人展开排查。一旦发现产品属于医疗用特殊管理范畴,或存在伪造标签、走私、无合法票据、不符合流通标准等情况,将立即移交卫生部门联合处置。根据规定,涉事产品若被认定为未经批准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将依法予以查封、销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河内工业贸易部下属市场管理副部门被要求牵头组织专项检查,依据媒体报道线索和地方监管数据,对涉及减肥注射产品的广告发布、商品交易行为进行核查。重点检查范围包括:来源不明商品、假冒伪劣产品、走私货品、无发票或合法来源证明的商品、未达流通标准的产品,以及违反产品标签、电子交易规则、消费者保护条例等行为。
重点监管对象与执法边界
河内卫生局明确要求各基层政府机构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体检中心、医美机构、美容院、健康理疗馆、线上店铺、仓储物流点及拥有实体地址的网络经营者等主体的巡查力度。凡发现有销售或宣传注射型减肥产品迹象的单位,须立即启动联合调查程序。对于超出本级权限的案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确保执法闭环。
执法过程中,监管部门特别关注产品是否具备以下特征:无国家药品或医疗器械注册编号、包装无中文标识、使用非正规渠道采购、宣称“快速减重”“无需饮食控制”等夸大疗效表述。这些特征已被列入高风险预警清单,一旦确认,将直接触发行政处罚流程。所有执法单位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跨部门协作高效推进。
对中国产业链的警示与采购参考
本次事件主要针对越南市场,但其背后反映的全球性监管趋势值得中国相关企业警惕。目前市场上部分“注射型减肥剂”实为含有利拉鲁肽(Liraglutide)、司美格鲁肽(Semaglutide)等成分的处方药仿制品或未注册制剂,其原料多源自中国或东南亚地区。这类产品常以“代购”“海外直邮”名义进入消费市场,绕开正规审批流程,形成灰色供应链。
对中国出口企业而言,若涉及医药中间体、注射笔组件、预灌封注射器、药用玻璃瓶等配套产品,应特别注意下游客户是否用于生产未经许可的减肥注射剂。即便产品本身符合中国标准(如GB 18469医用玻璃标准、ISO 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一旦被用于非法用途,仍可能引发出口国的追溯调查与贸易限制。建议在合同中加入“最终用途声明”条款,并保留完整出货记录以备查验。
从技术角度看,此类注射笔多采用一次性预装式设计,常见规格为2.5mg/支,使用SOD-128等小型注射针头,适配胰岛素笔式结构。其核心风险在于:成分未明、灭菌工艺缺失、储存条件不当、重复使用导致感染风险上升。中国厂商若考虑拓展此类产品出口,必须优先满足目标国的GMP认证与医疗器械注册要求,避免因“低门槛”误入高风险领域。
对于中国跨境电商平台及代购服务商,应加强商品上架前审核机制,杜绝以“健康辅助”“美容护理”等模糊描述掩盖药品属性的行为。建议引入第三方检测报告制度,对高风险品类实施强制抽检,降低法律与声誉风险。当前国际监管趋严背景下,任何试图通过“擦边球”方式规避监管的做法都将面临更大执法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