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油舱漆GB/T 6746-2008标准检测要点如下:
一、适用范围
GB/T 6746-2008标准适用于装载除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等特种油品以外的石油烃类油舱内表面双组分船用油舱漆。该标准规定了船用油舱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二、技术要求
在容器中状态:搅拌后均匀无硬块。
干燥时间:表干时间应小于6小时,实干时间应小于等于24小时。
涂膜外观:涂膜颜色均匀,表面平整,无气泡、缩孔及其他涂膜病态现象。
适用期:商定,但应确保涂料在适用期内保持稳定的性能。
附着力:附着力应大于3MPa,确保涂层与基材之间具有良好的结合强度。
耐盐雾性:在800小时的盐雾试验中,漆膜应不起泡、不生锈、不脱落,允许轻微变色。
耐盐水性:在三个周期的盐水浸泡试验中,漆膜应不起泡、不脱落。
耐油性:在21天的耐油试验中,漆膜应能耐受汽油(120#)和柴油(0#)的侵蚀,不起泡、不脱落、不软化。
三、试验方法
取样:按GB/T 3186的规定或商定的方法取样,样品应分成两份,一份做检验用样品,另一份密封贮存备查。
试验条件:试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T 9278的规定。
试验样板的制备:
底材及底材处理:除另有规定外,干燥时间试验用底材为马口铁板,耐盐雾性、耐盐水性、耐油性试验用底材为钢板,附着力试验用底材为金属试柱。各种底材的要求和处理应符合GB/T 9271的规定。
制板要求:采用刷涂或喷涂。除另有规定外,干燥时间试验涂装一道,漆膜厚度为(20~26)μm;附着力试验为底漆、面漆配套后测试,一底一面涂装两道,每道间隔24小时,底漆干膜厚度为(40~70)μm,面漆干膜厚度为(40~70)μm;耐盐雾性、耐盐水性、耐油性试验均为底漆、面漆配套后测试,可多道涂装,每道间隔24小时,底漆干膜厚度为(150~175)μm,面漆干膜厚度为(150~175)μm,总干膜厚度(300~350)μm。
具体试验:
在容器中状态:打开容器,采用手工或动力搅拌,允许容器底部有沉淀,若经搅拌易于混合均匀,则评为“搅拌后均匀无硬块”。双组分涂料应分别进行检验。
干燥时间:表干按GB/T 1728中乙法规定进行,实干按GB/T 1728中甲法规定进行。
涂膜外观: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样板,如果涂膜颜色均匀,表面平整,无气泡、缩孔及其他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正常”。
附着力:按GB/T 5210-2006色漆和清漆拉开法附着力试验进行。
耐盐雾性:按GB/T 1771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进行。
耐盐水性:按GB/T 10834船舶漆耐盐水性的测定盐水和热盐水浸泡法进行。
耐油性:将试板浸泡在规定的油品中,观察漆膜的变化情况。
四、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涂膜外观、干燥时间等。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表中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耐候性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最初定型时;产品异地生产时;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1250-1989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该产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