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icp许可证办理申请条件与详细材料分别有什么
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必须的材料:
1、公司法人代表签定的运营升值电信业务的申请书。內容包含: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的类型、业务流程覆盖面积、公司名字、通讯地址、邮编、手机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器件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团本及影印件(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影印件);
3、公司概述。包含: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业升值电信业务的工作人员、场所和设备等状况;(三人3个月的社保记录)
4、公司经会计公司财务审计的公司法人本年度会计汇报或汇算清缴报告及电信网主管机构要求的别的有关会计账簿;
5、公司规章,公司公司股权结构及公司股东的相关状况;(工商局调档案规章)
经营办理增值通信事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者是依规依法设立的企业。
2.有适合经营活动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
3、为使用者带来长期贴心服务的名誉或水平;
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增值通信工作,必需根据通信条列第9条第2款的明文规定,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机关单位申报。
申报经营的增值通信工作,必需根据国家规定得到相应主管部门的许可,并提交申请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书。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机关单位应在收到申报之日起60天内完成验证,做出许可证或不许可的决定。如果不许可、《跨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发行,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详细说明理由。
经营增值通信工作,工作适用范围在2个以上、自治区、直辖市的,必须经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后,得到《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机关单位审核许可后,应得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