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绝 对节税?
绝 对节税是指在各种可选择的合法纳税方案中, 选择缴纳税款最少的方案。
绝 对节税可以是直接减少纳税人的缴纳税款的总额。
绝 对节税案例:
某公司是一家是商贸企业, 年不含税销售额一直保持在400万元左右。该公司年不含税外购货物额为330万元左右。该公司如果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的征收率纳税, 如果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13%的税率纳税。该公司可以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进行选择。
方案一: 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税额=400×3%=12(万元)
方案二: 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税额=400×13%-330×13%=9.1万元)
由此看出,公司应该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更加节税。
除此之外,企业在注册时选择注册在税收优惠地区(税收洼地)。目前很多税收洼地对入驻的企业都有财政扶持政策,也就是常说的返税政策。例如重庆渝东南税收优惠园区,据了解针对入驻园区企业根据纳税返还地方留存30%-60%之间。(地方留存增值税为50%)
根据上述案例,企业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
地方留存增值税税额=9.1×50%=4.55(万元)
财政返税额=4.55×30%=1.365(万元)
实际缴纳增值税额=8-1.365=6.635(万元)
因此,如果条件允许,该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财务和会计核算制度,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并且把企业注册在税收优惠地区。
纳税主体在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时候,应当充分了解企业在接下来的运营中能够取得多少的进项发票,再根据能取得的发票数额进行测算。而选择企业注册地时候更应该充分了解地域性税收优惠,以企业运营发展需要来进行选择匹配。

重庆渝东南地区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很多区县都有相应的税收优惠。目前几个这样的税收洼地都在开展总部经济招商,入驻企业有30%-60%的税收补贴政策;对企业的注册地和经营地不作硬性规定,不要求企业到园区实地经营;并且为了方便企业运营一切工商、税务等工作都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去处理,不需要企业往返于税收洼地。这样的总部经济招商方式既方便了企业入驻税收洼地节税,当地财政经济也得到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