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
- 电话
- 022-88274009
- 手机
- 18222732005
- 发布时间
- 2019-02-04 13:58:47
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谋求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茗杉律师事务所以满足客户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企业法律顾问、金融保险业诉讼服务、建设工程领域诉讼服务、房地产诉讼事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IT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专利及专有技术等、其他民商事诉讼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对一个人来说十公重要,国内的企业也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关于专利申请有什么误区,我们就来说一说。
天津企业法律顾问咨询,致力于法律咨询,给您满意的服务体验,我们将持续为您服务。
一: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二: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误区三: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天津企业法律顾问咨询,致力于法律咨询,给您满意的服务体验,我们将持续为您服务。
误区四: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
误区五: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
天津企业法律顾问咨询,致力于法律咨询,给您满意的服务体验,我们将持续为您服务。
若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诉讼律师、天津律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天津离婚律师、天津经济纠纷律师等有关资讯,请咨询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
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谋求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茗杉律师事务所以满足客户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企业法律顾问、金融保险业诉讼服务、建设工程领域诉讼服务、房地产诉讼事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IT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专利及专有技术等、其他民商事诉讼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积金。处理五险一金的纠纷,具体裁判规则如下:
1.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社保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院应予受理。
2. 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双方协议约定现金补偿或其他规避缴纳义务的均无效。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也无效。
3. 住房积金纠纷,目前司法惯例是不予受理。
4. 劳动者要求企业补缴社保的案件不属于受理范围。
5. 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后发生欠缴或拒缴的,不属于管辖。
6. 劳动者对社保缴纳基数、年限发生的争议不属于管辖。
7.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的,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要求将应当缴纳部分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个人的,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8. 已经依法享有社保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建立劳务关系。
9. 职工代单位缴纳保险费后可要求返还单位应缴纳部分。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拒绝为其缴纳社保时,自己缴纳个人部分及垫付单位应缴部分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返还为其垫付的部分。
10. 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社保待遇的还是劳动关系。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仍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用人单位对这类劳动关系享受终止权,但终止劳动关系时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1. 用人单位购买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的缴纳。
商业保险属于用人单位自愿购买范围,而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但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12. 用人单位购买商业保险的受益人是员工时,不能抵偿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若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诉讼律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企业法律顾问等有关资讯,请咨询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
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谋求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茗杉律师事务所以满足客户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法律顾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企业法律顾问、金融保险业诉讼服务、建设工程领域诉讼服务、房地产诉讼事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IT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专利及专有技术等、其他民商事诉讼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天津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一个抽象的词汇,也很难用简洁的语言表述出来,知识产权在我国的立法起步时间较晚,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与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度愈演愈烈,每个企业为了谋求较大程度的发展空间,纷纷在极力寻找一套独有的、最符合自己的生存模式。
知识产权不仅是在企业法务环节,乃至在整个企业战略中都是最重要的一环,在具体实操中,应该立足于企业战略进行思考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有一定关系。但是随着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的发展,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受到了极大的鼓舞及推动,发展迅猛。
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发展会面临更多的市场环境和竞争压力的变化、升级,那么知识产权法务或者知识产权匠人,会在企业中越来越普遍,社会价值也会越来越大。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整个市场的发展会有更加良性的推动作用。通过满足原创者内在的需求,既提供传递服务,也提供交易服务,为更多原创者和知识的需求者提供平台服务。
近几年,我国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也正逐渐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认的是,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依然存在。 从上世纪末开始,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加强,全球通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形态得到了更大的普及和认可。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