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蓄电池PK65-12 PK系列产品简介
豫光蓄电池PK65-12 PK系列产品简介
豫光蓄电池应用范围:大型UPS系统;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太阳能系统;风能系统;直流屏系统等。
蓄电池作为站内直流系统的备用电源,要求平时保持在一定的充电水平,以便在直流屏高频开关电源或硅整流装置交流失电,发生故障导致不能输出直流电源时,能及时投入,从而不影响站内直流设备和直流回路的正常运行。因此,蓄电池本身性能应能满足其容量、电压在一定时间内(包括直流电源装置检修期间),维持在较高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站内直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蓄电池原理:在充电时,电能转化为化学能,放电时化学能又转化为电能。电池在放电时,金属铅是负极,发生氧化反应,被氧化为硫酸铅;二氧化铅是正极,发生还原反应,被还原为硫酸铅。电池在用直流电充电时,两极分别生成铅和二氧化铅。移去电源后,它又恢复到放电前的状态,组成内部动态平衡的化学电池。铅蓄电池是能反复充电、放电的电池,又叫做二次电池。
UPS电源所选用的蓄电池要注意标机或后备时间较短必须具有在短时间内能输出大电流的特性。而密封铅酸蓄电池是*常用的。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电解液基本恒定,无损耗。这是因为密封铅酸蓄电池采用了先进的阴极吸收式密封技术。这一技术的采用,可把补加蒸馏水的间隔时间延长到5年以上,为了保证密封电池安全、可靠的工作,要求给蓄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电流不得超过电池允许的*大充电电流值。UPS的充电器均采用分级恒流恒压充电方式,即在充电初期采用恒流充电,其充电电流限制在规定值或电池额定容量十分之一的电流值。充电一定时间后,改为恒压充电,即浮充电。
由于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采用铅钙合金栅架,因其在正常充电电压下,充电时产生的水分解量少,水份蒸发量低,加上外壳采用密封结构,释放出来的硫酸气体也很少,所以它与传统蓄电池相比,具有不需添加任何液体,对接线桩头、电线腐蚀少,抗过充电能力强,极板有很强的抗过充电能力,而且具有内阻小、比常规蓄电池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在充电系正常情况下,不需从拆下进行补充充电。
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应用领域:船舶设备,医疗设备,警报系统,发动机起动,电动工具,紧急照明系统,备用电力电源,大型UPS和计算机备用电源,峰值负载补偿储能装置,电力系统,电信设备,控制系统,核电站,发电站,消防和安全防卫系统,太阳能,风电站,电子设备等。
豫光蓄电池特点
安全性能好
》贫液式设计,电池内的电解液全部被极板和超细玻璃纤维隔板吸附,电池内部无自由流动的电解液,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无电解液漏出,侧倒90度安装也可正常使用。
》阀控密封式结构,当电池内气压偶尔偏高时,可通过安全阀的自动开启,泄掉压力,保证安全,内部产生可燃爆性气体聚集少,达不到燃爆浓度,防爆性能。
免维护性能
》利用阴极吸收式密封免维护原理,气体密封复合效率超过95%,正常使用情况下失水极少,电池无需定期补液维护。
绿色环保
》正常充电下无酸雾,不污染机房环境、不腐蚀机房设备。
自放电小
》采用析气电位高的Pb-Ca-Sn合金,在20℃的干爽环境中放置半年,无需补电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豫光蓄电池PK65-12 PK系列产品简介9月11日,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引导和规范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工信部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业内人士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9月24日前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附件: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本指南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的梯次利用电池(以下简称“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作业以及安全环保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术语和定义
3.1 动力蓄电池
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包含铅酸蓄电池。
3.2 回收
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分类、贮存和运输过程的总称。
3.3 收集
对废旧动力蓄电池整理、分类并聚集到回收服务网点的过程。
3.4 分类
依据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材料类别和危险程度等特性对其进行区分归类的过程。
3.5 包装
采用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将废旧动力蓄电池包装的过程。
3.6 贮存
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梯次利用、再生利用过程中的存放活动。
3.7 隔开贮存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具备防火特性的隔板或墙,将不同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隔开的贮存方式。
3.8 隔离贮存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将不同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之间分开一定距离,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9 分离贮存
在不同的空间或独立于所有建筑物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10 运输
采用专业运输设备将废旧动力蓄电池运送至回收服务网点,以及从回收服务网点运送至综合利用企业的过程。
3.11 移交
将回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转移至综合利用企业的活动。
3.12 回收服务网点
指收集、分类、贮存及包装等过程中放置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场所,根据其规模、设施设备、贮存时间、管理要求等,分为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与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3.13 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
指具备一定专用贮存场地及设施设备,可暂时贮存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服务场所。
3.14 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指具备较大专用贮存场地及相对完善的设施设备,可长时间贮存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服务场所。
4
总体要求
4.1 [责任延伸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建立回收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可共建、共用回收服务网点。
4.2 [工作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依托回收服务网点加强对本地区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跟踪。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分类、贮存及包装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得擅自对收集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安全检查外的拆解处理。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规范移交至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
4.3 [标识要求]回收服务网点应在营业场所显着位置设置提示性信息,内容应包含“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字样。应在内部设置作业流程规范示意图等指导信息,如贮存作业示意图、废液收集处理作业示意图等。
4.4 [信息采集要求]回收服务网点应详细记录电池来源、编码、种类、数量、去向及所装配车辆的VIN码等信息,保留记录三年备查。按照国家溯源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信息反馈给新能源汽车生产或梯次利用等企业。
4.5 [企业管理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加强对回收服务网点的监督管理,保障网点作业流程的规范性。回收服务网点应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向新能源汽车生产或梯次利用等企业反馈管理运维情况。
4.6 [信息公开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企业应及时报送、豫光蓄电池PK65-12 PK系列产品简介公开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在回收服务网点发生变更后重新报送、公开变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