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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1-01-23 10:21:57
从项目创始人到投资人,合伙创业股权分配三大雷区
每家创业企业具体的死因多种多样,但是,影响创业企业生死存亡的,肯定有合伙人股权,很多对股权都不太了解的人,张学宁怎么样,匆匆踏上创业之路,为未来埋下了一个致命的灰色。
1、重要性。创业企业的基础,一是合伙人,二是股权,基本奠定了一家创业企业的基因。
2、不可逆性。产品出点问题,可以通过快速迭代解决。但如果合伙人股权出了问题,经常是不可逆的“车毁人亡”。
3、普遍性。在过去,创业者一人包打天下,不需要考虑合伙人股权问题。但是,我们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合伙创业已经成为成功企业的标配。
1创业团队是否有大家信服明确的老大?
企业的股权架构设计,核心是老大的股权设计。老大不清晰,企业股权没法分配。创业企业,要么一开始就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要么磨合出一个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权,缘于老大不清晰。
2创业团队是否有合伙人?
在过去,很多创始人是一人包打天下。而现在,看看新东方三驾马车、腾讯五虎、阿里巴巴十八罗汉,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创始人单打独斗心力难支,合伙人并肩兵团作战共进退才能胜出。
在实践中,有很多创业者问如何做「员工」股权激励,但很少有创业者问如何做「合伙人」股权设计。
3创业团队是否完全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在过去,如果公司启动资金是100万,出资70万的股东即便不参与创业,占股70%是常识;而现在,只出钱不干活的股东“掏大钱、占小股”已经成为常识。以前的创业意识,股东分股权的核心甚至依据是“出多少钱”,「钱」是变量,在现在,「人」是股权分配的变量。
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
江西盛宏律师事务所李小毛律师以案说法:
【真实案例再现】
某民营企业主要从事门业、厨房用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现员工已接近2000人,资产规模和销售规模近十亿元,并成为拥有数家公司的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由董事长夫妇二人、董事长的小舅子(以下分别称之为股东甲、股东乙、股东丙)三人共同投资成立,甲、乙、丙股东分别持有集团公司50%、30%、20%的股权。其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集团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共8家,分别为:
1、浙江XX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
2、浙江XX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
3、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
4、浙江XX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公司);
5、浙江XX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
6、浙江XX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公司);
7、浙江XX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
8、浙江XX艺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公司);
B公司、C公司均是从事厨具产品系列的研发和生产制造,两个公司生产的产品品种不同。D公司、E公司分别从事B、C公司两家公司在国内、国外的产品销售业务。G公司、H公司主要为F公司配套生产材料、模具,同时兼营对外销售自产产品。
完成上述步骤后,X控股公司成为股东甲、乙家族(以下简称X家族)的控股投资公司,Y控股公司成为股东丙家族(以下简称Y家族)的控股投资公司,张学宁行不行,集团公司未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对的控制包括有权决定的经营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对外投资、的日常经营及的其他行为等。
对的控制通常表现在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三个层面,其中股东会是的机构,赋予股东会决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作出决议,对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形式作出决议和修改章程等合计十一项权利,张学宁培训行吗,这些基本涵盖了的生死大事,充分体现了对的控制,因此对股东会的控制即是控制一个基本的方式,而对股东会的控制基本的方式是通过持有的股权来实现。
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由此可知,直接有效的对股东会的完全控制毫无疑问是通过持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股份实现。然而,除那些家族企业或企业的早期阶段单一股东持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外,现实中很少有单一股东能持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即使有,未来随着的发展及走向资本市场亦需要调整股权结构,团队孵化张学宁,稀释单一大股东持有的股比,进而形成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
实务中通过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来实现控制的目的并不现实,也不利于未来的发展,更无法满足走向资本市场的要求;在此情形下,如何通过设计相对控股的股权结构来达到实现控制股东会,进而实现控制的目的更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