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区餐饮卫生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12-19 16:33  点击:6次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的负责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的负责人应该了解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并能够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

  2. 符合相关身体健康要求: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的负责人应该具备身体健康要求,能够正常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具体来说,负责人应该不存在《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禁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情形,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 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的具体情况,负责人应该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例如,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负责人应该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申请食品销售许可的,负责人应该具备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的负责人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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