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备案制)
所需材料
备案申请书
需写明变更前后负责人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一致。
附企业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会决议
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明确变更事项及表决结果。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更新负责人信息。
新任负责人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简历模板(需按政务服务网样例填写,含教育背景、从业经历)。
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需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反映负责人变更条款。
承诺函
新任负责人承诺提供真实信息,无违规从业记录。
二、总行高管(如总经理、监事)变更(审批制)
所需材料
变更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说明变更原因及高管岗位职责调整。
股东会 / 董事会决议
明确新任高管任职资格、权限及表决结果。
新任高管资质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如金融管理经验证明)。
简历(需包含完整职业轨迹及合规声明)。
审计报告
原高管离任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覆盖任职期间财务及合规情况)。
公司章程修正案
需业务主管单位盖章确认高管变更条款。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三、特殊注意事项
任职资格要求
高管需符合《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如无故意犯罪记录、具备金融或经济管理经验。
审批流程
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向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备案,约 20 个工作日完成。
总行高管变更:需经市金融监管局审批,约 30-45 个工作日。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胶装成册,附目录及页码;部分材料需同步提交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