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备案代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经营范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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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领域,经营范围的规范至关重要。那么,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经营范围是否必须含有 “私募” 相关字样呢?
依据《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及《登记备案办法》《登记指引第 1 号 —— 基本经营要求》等规定,管理人在经营范围中标明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是必要的,这能明确其业务属性。同时,经营范围不能包含与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冲突或者无关的业务,需遵循zhuanye化运营原则,与管理业务类型保持一致。
特别要注意的是,对于提请登记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其经营范围不得包含 “投资咨询” 等咨询类字样。比如,若一家机构既想登记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又写着 “投资咨询”,这显然不符合要求,在备案审核时必然会遇到阻碍。
曾经有机构因对经营范围要求不了解,将 “投资咨询” 写进经营范围,导致登记备案申请被驳回。因此,各申请机构在确定经营范围时,一定要深入研究相关规定,确保符合要求,顺利推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