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简称 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以下是其相关介绍:
发展历程: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 1988 年首次发布,历经 1992 年、1998 年两次修订。2010 年 10 月 19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主要理念:
质量风险管理:要求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强调以科学和风险为基础实施 GMP。如明确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变更控制、偏差管理等一系列新制度,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要求制药企业应当建立全面、系统、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必须配备足够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管理制度来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体现了全员参与质量的理念。
主要内容:
机构与人员:企业需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明确。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等关键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和经验。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厂房与设施: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布局合理。厂房按生产工艺流程及空气洁净级别布局,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洁净室(区)内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等,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室(区)之间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设备: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等,设备所用的润滑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物料:药品生产所用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等相关标准,进口原料药应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报告。
文件管理:企业应建立文件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记录、报告等。文件应具有准确性、完整性、可读性和可追溯性,并且定期审核、修订和批准。
生产管理:生产应按照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药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生产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措施,严格控制生产环境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等参数。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计划,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等进行检验和放行,确保药品符合质量标准。同时,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偏差、不合格品进行调查和处理,以及对药品的稳定性进行监测。
确认与验证:企业应进行厂房、设施、设备的确认和验证,以及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等的验证,确保其符合预定的用途和要求。验证工作应按照预定的方案进行,验证报告应经过审核和批准。
认证要求:药品 GMP 认证需提交药品 GMP 认证申请书、《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等一系列资料。
实施 GMP 有助于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