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港澳台
或外国投资者符合条件的即可申办粤Z号牌
今天为大家作简要介绍
*符合本条件的投资者仅可申办1个深圳口岸或珠海口岸粤Z号牌和1个大桥口岸粤Z号牌
同一高新技术企业有多个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的,仅可由其中任意一名投资者办理1个深圳口岸或珠海口岸粤Z号牌及1个大桥口岸粤Z号牌。
办理条件

① 车辆要求
• 小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小于等于8人(含驾驶人座位)。
• 微型载客汽车除外,纯电动汽车的驱动电机总峰值功率小于或等于15KW的微型电动汽车不允许登记备案。
② 香港开往内地粤Z车牌车辆
• 司机必须为香港居民,拥有内地、香港两地驾照,同时还要拥有回乡证
• 境外投资者在广东省内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
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可准予办理1辆两地车牌指标;
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2辆;
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3辆。
* 纳税额越高,可申请的商务车指标越多,但总数有限制,以上是以港珠澳大桥为例,其他口岸有不同的纳税要求。
政策倾斜,条件更友好

投资纳税形式:
申请FV/FU(大陆通行香港):
深圳口岸:上一年纳税满足100万以上,可申请1个指标;
港珠澳大桥:近三年纳税满足100万以上,可申请1个指标;
申请粤Z(香港通行广东):
深圳口岸:上一年纳税满足15万以上,可申请第1个指标;
港珠澳大桥:近三年纳税满足10万以上,可申请第1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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