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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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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0-06-11 19:24:03
在婚姻法及其解释未对下落不明状态与感情确已之间关系作出其他规定之前,对离婚应持慎重态度,除非下落不明人已被宣告失踪,否则轻易不要基于下落不明这一事实本身离婚。例如,被告下落不明满两年,确实可以说明被告没有对配偶及其子女尽到相应的责任或逃避责任,但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前与原告之间的感情较好,在审理时就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方面综合分析,确定双方感情是否。
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离婚案件,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近60%涉及到问题。很多当事人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其实,如果构不成同居,花大力气找“第三者”证据的意义不大。首先,直接能证明的证据很难取证,怎样写离婚协议书,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因此,只要手边有一定能够让法官心理明白的证据,就可以了,不必太在意这些证据是否对法官自由栽量时产生倾向影响。
2周岁以下的子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抚养条件更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2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以下因素的(负因素),离婚协议书,可随父方: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性疾病或其他严病,离婚协议书范本,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即患疾病)。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即遗弃或变相遗弃),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如:母方自身生活无保障)。
此外,双方协商由父方抚养,且无对子女不利的(即互相协商),可随父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