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N 1807-2:2013 木工机械安全 - 带锯机 :原木锯机的检测认证
发布时间:2025-09-23 09:14 点击:1次
EN 1807-2:2013 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于 2013 年发布的一项关于木工机械安全的标准,标题为 “Safety of woodworking machines - Band sawing machines - Part 2: Log sawing machines”,即 “木工机械的安全性 - 带锯机 - 第 2 部分:原木锯机”。以下是该标准的详细介绍: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工业用原木带锯切机,这些机器专为切割原木而设计,适用于手动、半自动和自动操作,包括配有上、下锯轮、送料机构、夹持装置等系统,且包括安装于锯房、锯台、运输平台上的大型机械。但不包括金属加工带锯机、小型便携式木工带锯以及其他不以原木为主要加工对象的带锯机。
主要内容
危险识别与风险分析:标准要求对原木锯机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识别和风险分析,如与机械运动部件、锯带断裂、材料反弹、噪声等相关的风险。
结构和设计要求:包括防护装置设计,如锯带防护罩、送料夹持保护等;锯带导向、张紧和更换系统的安全设计;还规定了紧急停止装置、安全互锁、限位开关等安全功能的要求。
控制系统安全:电控系统需满足 EN ISO 13849 或 EN 62061 等标准的功能安全要求。
操作人员防护:强调操作位置的可视性和人体工程学,以及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措施。
噪声、粉尘等危害控制:要求降低机器运行时的噪声排放和粉尘扩散。
信息和标识:对警告标志、安全标签以及操作说明书、维护手册等提出了要求。
认证模式:在欧洲市场销售木工带锯机,特别是原木锯切机时,需符合欧盟机械指令 2006/42/EC 的要求,EN 1807-2:2013 是符合该指令的协调标准之一。制造商需进行 EN ISO 12100 的全面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选择符合性评估途径,若设备列入机械指令附件 IV(高风险),可能需要通过公告机构进行评估,若不在附件 IV,制造商可选择自我声明,即内部制造控制模式。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EN 1807-2:2013 参考并需要配合使用其他安全标准,如 EN ISO 12100 机械安全 - 风险评估通用原则、EN ISO 13857 防止人员接触危险区域的安全距离、EN ISO 13849-1 控制系统的功能安全要求、EN ISO 11161 集成制造系统的安全、EN 60204-1 机械电气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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